臉書帳號遭停權 男提告要回敗訴
2021/01/11 14:0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宋男因臉書帳號遭停權,經申訴未果後對台灣臉書提起「排除侵害」民事告訴,要求恢復帳號。台北地院審結,認為對宋停權的是美國總公司、並非台灣臉書,因此,宋無從主張台灣臉書侵害權利,判宋敗訴。可上訴。
宋男主張自己未違反社群守則,但經營多年的帳號卻無故被臉書封鎖停用,雖經多次申訴仍未獲回應,他只好提告,請求台灣臉書與美國總公司聯繫後,恢復帳號供他使用
台灣臉書指出,台灣臉書並未擁有、經營、控制或主辦臉書等相關服務,這些服務均由位在美國加州的臉書總部所經營及控制,「服務條款」均已載明,且台灣臉書遇到很多類似使用糾紛,但台灣臉書僅負責「管理顧問、一般廣告服務、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並不包含「網路服務」。
北院採信台灣臉書不負責「網路服務」的說法,認定台灣臉書並非臉書經營管理者,判宋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