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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身障女被攤販目擊 惡狼狡辯不認罪被判刑9年

蔣男性侵小芳卻不認罪,被判刑9年。(情境照)

蔣男性侵小芳卻不認罪,被判刑9年。(情境照)

2020/12/08 23:4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曾犯下強制性交遭判刑入監的男子蔣貴生,出後獄仍不知悔改,今年3月間某日凌晨在中市某社區性侵一名身心障礙女子,警方獲報循線逮捕蔣男時他矢口否認,但當時直擊的攤販則證稱,「有看到做愛姿勢,還以為是情侶在打野炮」,法官據此認定蔣男所為惡劣,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9年。

合議庭審酌,蔣男曾有強制性交犯行,經法院判刑3年6月確定已執行完畢,然他突見心智缺陷被害人難明事理,竟橫生慾念,對被害人為加重強制性交犯行,素行惡劣,所為惡質,且犯罪後仍飾詞狡辯,全無悔意,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6日凌晨,蔣男行經中市某社區時,見有中度智障的小芳(化名)在該處從事資源回收,先對小芳表示要帶她去吃東西遭拒,仍強行親吻她嘴巴、擁抱及撫摸胸部,並伸手進內褲指侵對方,期間小芳一再抗拒,但蔣男仍不予理會,還抱起小芳帶往某社區入口花圃強行性侵得逞。

此時一名正在附近處收攤的攤販發覺有異大喊「你們在幹什麼」,蔣男因受驚嚇停止性交行為後快速逃離現場,案經被害人報案循線逮捕蔣男,他辯稱「我不知她智能障礙,我與她有正常聊天,且當時現場人、車均多,不可能有撫摸她胸部、下體,或指侵舉動」,更矢口否認在花圃處性侵被害人。

但除了被害人指證歷歷,該名攤販更證稱,當天目擊地點在社區入口樓梯階上類似花圃處,該處甚暗,上階梯就看到做愛姿勢,女生的腳在男子背後,以為是情侶在打野炮大喊「你們在幹什麼」,男子原本呈做愛趴伏姿勢隨即就不動不語,接著迅速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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