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暑假性侵國一女24次 剛出獄累犯辯:不知她年紀這麼小
橋頭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性侵未成年少女的剛出獄累犯蘇姓男子,2016年間再度略誘國一少女,1個暑假內接連性侵24次,經少女學校老師獲悉通報警偵辦,蘇經法院發布通緝才被緝獲,到案還辯稱,「不知她年紀這麼小」,橋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24罪,判他徒刑1年4月,現年27歲的蘇男已3度因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判刑,目前仍在押。
判決指出,蘇男2016年7、8 月間透過友人介紹,結識未滿14歲的國一少女「小琳」(化名)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關係,7至9月暑假期間,蘇男分別於蘇、或少女住處性侵「小琳」24次,「小琳」開學返校後,曾向輔導老師出示手機中與男友間之對話,經通報性侵害防制中心訴警偵辦。
警方偵查期間蘇男因之前有案在身拒不到案,直到法院發布通緝才被緝獲,蘇到案坦承與「小琳」交往,並發生多次性關係,但辯稱,他並不知道當時小琳年紀未滿14歲,只知道她是國中生,約15、16歲。
經查,蘇於2012年因同類妨害性自主案件,遭高雄地院判徒刑3月共8罪,應執行1年2月緩刑3年,2013年2月間,又犯同類犯行,判處5月徒刑上訴後,二審改判4月確定入獄,2016年6月出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