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董逼車害死5歲童賠1200萬換緩刑 兒入夢母自責:永遠不在了

張男在國道逼車,導致辛女(坐在地上者)翻車,5歲兒子摔出車外身亡。(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中小企業張姓前董事長開BMW X6休旅車上高速公路不滿辛女超車,開到前面兩度急煞逼車,辛女失控翻車,5歲兒子噴飛車外慘死。一審時,張男試圖找人關說法官,仍依肇事致死逃逸罪判處3年2月徒刑;近日二審宣判,張男終於坦承犯行,願賠償1200萬元調解,改判2年,緩刑5年。辛女說,「終於得到司法正義」。
判決書指出,張男(68歲)2023年2月在國道1號彰化段不滿辛姓女子(41歲)超車,狂閃大燈和按喇叭,超速超車到辛女前方急煞兩次逼車,導致辛女失控翻車,辛女5歲兒子噴到車外不幸身亡。
一審審理時,張男辯稱是對方爆胎才翻覆,與他無關,否認肇事逃逸,審理時還試圖找人關說審判長「希望獲得較有利的判決」,被法官當庭戳破,彰化地院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依過失致死罪、肇事致死逃逸罪判處3年2月徒刑。全案進入二審,張男終於坦承犯行,願意賠償1200萬元做調解,法官改判2年、緩刑5年。
辛女說,車禍造成她骨盆腔尾椎碎裂,多次開刀治療,為了籌打官司費用,不得不忍痛工作。收到二審判決書當晚就夢見兒子帶著笑容,心裡又悲又喜,「難過的是兒子永遠不在了,高興的是司法終於得到伸張」。
「我覺得賠5000萬都不夠」,辛女說,她長達2年無法替兒子申冤,不解對方為何不在一審時就認罪,還不斷狡辯,幸好法官明察秋毫,做出有罪判決;上訴時對方就馬上認罪,願意賠償達成調解,但這過程已令她都身心俱疲,也自責「永遠就是要活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

辛女捧著5歲兒子遺照出席調解庭。(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