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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助理跌倒手受傷 告立院求國賠400萬

藍委王育敏(藍外套者)的任姓女助理送資料時疑遭電線絆倒,訴請國賠400萬餘元。(資料照)

藍委王育敏(藍外套者)的任姓女助理送資料時疑遭電線絆倒,訴請國賠400萬餘元。(資料照)

2020/10/23 20:1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立法院3年前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正當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發言時,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的任姓女助理送資料疑遭電線絆倒,隨後面露痛苦送醫;任女事後認為設計不良害她跌到,訴請國賠400萬餘元。台北地院今開庭並辯結,定本月20日宣判。

任女在開庭時主張,2017年5月24日立委諸公在紅樓302會議室審查草案,因會議室設計不良,導致她為王育敏遞送資料時,遭電線絆倒害手部撞傷送醫,故立法院應負擔賠償責任,賠償她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共400多萬元。

立法院律師抗辯,立法院非首長制、是委員制,基於「自主原則」,立法院總務科、甚至是立院院長都無法介入審查會議,案發當時會場布置,應由召委王育敏主導,故意外應由王育敏全權負責,任女不應向立院求償;另根據302會議室近期整修照片可知,任女跌倒處並無電線,應是任女穿高跟鞋跑步,不慎跌倒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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