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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傘」餐廳潑糞案 莫男前1天去吃飯拍「蟑螂腿」照當證據

潑糞嫌莫凡前一天真跑去吃飯,還拍照舉證。(記者姚岳宏翻攝)

潑糞嫌莫凡前一天真跑去吃飯,還拍照舉證。(記者姚岳宏翻攝)

2020/10/18 12:1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在台港人開設的「保護傘」餐廳,前天遭人潑雞糞,台北市警方昨凌晨先逮嫌犯莫凡到案,莫男原供稱是因前往消費「吃壞肚子」才潑糞洩憤,後改口是江姓高中同學、李姓表兄弟等三人,以1萬5千元代價教唆他潑雞糞,警方發現,案發當時江等3嫌人就在現場,昨晚逮江等3嫌,3嫌目前尚在製作筆錄,警方還在釐清其犯案動機及幕後有無藏鏡人。

警方調查,莫男等人布局縝密,案發前一天莫男真的跑去餐廳吃飯,還誣指飯裡有「蟑螂腿」等不潔東西,並用手機拍下飯、帳單等照片,事後還去醫院看診拿藥,以防被逮後可提出「證據」自清。

果然莫男到案時,即稱是因前往消費「吃壞肚子」,才到傳統市場蒐集雞糞潑糞洩憤,警方突破心防,莫男才說是江姓高中同學(25歲)、李姓表兄弟(24歲、26歲)委託他潑雞糞警告,警方將莫男依恐嚇、毀棄損壞、公然侮辱罪、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訊後羈押禁見。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潑雞糞當時,江男等3嫌人就在案發現場,當時江及李姓兄弟的哥哥進去點餐,弟弟則在外把風,見莫男潑糞得手後,3人才大搖大擺離去,一開始警方僅追向外狂奔的莫男,直到莫男到案後,才發現疑似教唆的江男等人也在現場。

檢方開具3張拘票,指揮警方去逮人,沒想到昨晚7時許,警方竟在法院門口發現3人探頭探腦,形跡可疑,疑想打探消息,經上前確認身分後將3人帶回警局。(13:22)

警方在台北地檢署外逮捕涉教唆的3嫌。(記者姚岳宏翻攝)

警方在台北地檢署外逮捕涉教唆的3嫌。(記者姚岳宏翻攝)

警方查出教唆3嫌的江男及李男在潑糞當時,人就在餐廳裡。(記者姚岳宏翻攝)

警方查出教唆3嫌的江男及李男在潑糞當時,人就在餐廳裡。(記者姚岳宏翻攝)

江、李等人事後大搖大擺離開現場。(記者姚岳宏翻攝)

江、李等人事後大搖大擺離開現場。(記者姚岳宏翻攝)

莫男拍下蟑螂腿當不潔證據。(記者姚岳宏翻攝)

莫男拍下蟑螂腿當不潔證據。(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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