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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律律師凃榆政證實受陳同佳委任 保密義務無法透露案情

理律合夥人凃榆政律師證實受陳同佳委任,但無法透露案情。(翻攝理律網站)

理律合夥人凃榆政律師證實受陳同佳委任,但無法透露案情。(翻攝理律網站)

2020/10/12 15: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年2月在台殺害港籍女友潘曉穎的港男陳同佳,潛逃回港後因洗錢案入獄,去年10月23日出獄,而台灣針對陳是否來台就殺人案受審,因陳出獄即將滿週年,近日引起外界矚目。外傳受陳委任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凃榆政律師下午2時30分透過聲明證實受委任,但基於律師保密義務,無法透露案情。

士林地檢署稍早透過新聞稿證實收到「理律」凃榆政等3名律師陳報狀,並交由承辦檢察官楊書婷依法處理;士檢也強調,偵辦陳同佳殺人案期間,已3度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取證及人犯遣送的司法互助請求,但港府均置之不理,因此再度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我方請求,協助將陳早日繩之於法,具體實現本件個案的司法正義,撫慰被害人及其家屬。

凃榆政透過聲明首先感謝各位媒體的關心與耐心,後表示依據受任意旨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並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中,但針對媒體所詢問各項問題,因為涉及刑事偵查核心事項,基於律師保密義務,恕難奉告,請媒體諒解。

媒體一直以來好奇的問題不外乎陳同佳何時來台?來台對本案答辯方向又是如何等。

至於潘女母親今接受港媒採訪時則再度催促陳同佳來台受審,她說,陳並非一位小朋友,已經22歲,台灣已經提供數個途徑抵台,為何還不起程?若陳超過10月23日還未前往台灣,便不會幫他赴台求情。

凃榆政證實受陳同佳委任,但無法透露案情。(讀者提供)

凃榆政證實受陳同佳委任,但無法透露案情。(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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