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審會決議 31名法官通過書類審查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8日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4名試署法官的實任審查、27名候補法官的試署審查及4名法官的專業證書,經過討論,認為31名法官的書類審查全部都達到門檻,決議合格予以通過,4名專業的研習時數也達標,予以核發證書。
法官一旦通過書審成為實任,身分就受到憲法保障,未經職務法庭判決免職,不得剝奪其身分,故本次4名法官通過實任審查,只要不出太大的錯誤,一輩子均可受國家奉養,最高月薪18萬8000元,堪稱公務體系的鑽石級飯碗,不過,相對應於高薪資,其所應負的義務也較高,需謹守嚴格的高道德標準,交際應酬受限,更需謹言慎行,以維持人民對法官職業期待的神聖性。
人審會決議如下:
一、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黃致毅、涂偉俊、嘉義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佐榕、台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郁昇,試署成績均經審查及格,4人成為實任法官。
二、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倪霈棻、郭嘉、趙耘寧、黃鈺純、洪翠芬、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志峯、陳盈如、劉明潔、吳智勝、宋家瑋、施吟蒨、許品逸、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紹瑜、新竹地方法院(調派台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候補法官謝欣宓、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靜慧、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信宇、台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珈禎、黃凡瑄、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怡潔、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育良、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韓靜宜、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薛博仁、楊博欽、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曾思薇、張瑞德、宜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呂俐雯、澎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政揚,候補成績均經審查及格,成為試署法官。
三、同意發給高雄地方法院(調派台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候補法官王沛元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周玉琦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梁哲瑋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麗真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