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25萬元逼朋友走上絕路 中檢起訴逼債男
2020/08/19 13:11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男子把車借給陳姓好友,陳男向高利貸抵押汽車借款(借款金額不詳,連本帶利為25萬元),事後卻還不出錢,高利貸找上李男,李男遂於去年3月,傳訊息恐嚇陳男償還25萬元債務,恐嚇內容包括要去找陳男親友舉白布條,讓生意做不下去、已經準備「一支長、一支短(指長槍與短槍)」、「你們惡夢的開始」,陳男憂慮李男會對他與家人親友不利,事隔5天後輕生身亡,留下遺書指控被李男逼上絕路,李男坦承傳簡訊給陳男,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李男。
起訴書指出,陳男借李男的汽車,抵押給高利貸借款,還不出錢之後,高利貸遂找上李男,要求李男叫陳男出面還債,李男遂於去年3月6日至11日,透過LINE傳訊息,恐嚇「只要有照片跟地址,要查一個人的資料很快就出來了」、「後來還有大餐」、「我會叫小朋友(高利貸)去他們(陳男親友)車行舉白布條,讓他們沒法做生意」,陳男難以承受壓力下,同年月16日輕生死亡,留下一封遺書,指控被李男逼債逼上絕路。
陳男的胞姊持遺書,到台中地檢署告發,陳男的朋友作證說,陳男生前向他反映,被李男逼債恐嚇,李男曾說已經準備「一支長、一支短(指長短槍),新台幣25萬元要準備好,少一毛都不行」,李男還曾威脅「黑白二道及法院都吃得開,另外,陳男家人也作證說,陳男生前透露,每天都有一位「李大哥」打電話來,導致壓力很大等。
李男則承認上述簡訊,都是他傳給陳男,台中地檢署認為李男觸犯刑法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2年以下、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且李男犯後並無悔意,聲明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