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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爸泳池護子拉住幼童挨告殺人未遂 瑞芳分局︰釐清案情不護短

瑞芳警分局一名陳姓警官因為護子與其他幼童發生糾紛,竟遭告殺人未遂。(記者吳昇儒翻攝)

瑞芳警分局一名陳姓警官因為護子與其他幼童發生糾紛,竟遭告殺人未遂。(記者吳昇儒翻攝)

2020/07/27 19:56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警分局1名陳姓警官25日帶著2名孩子前往桃園某處游泳池戲水時,竟遭1名幼童拿著水槍射臉,還拿出浮板丟向陳男一家。陳員為了孩子安全,直接拉著嬉鬧的孩子,大喊「家長在哪裡」,家長卻沒現身,之後因腳下一滑,擔心孩子安危拉住幼童脖子,卻被其家長解讀是虐童,還告殺人未遂。目前警方已介入偵辦,釐清相關案情中,決不護短全力配合調查。

幼童家長事後認為,是陳姓警官將他的孩子壓入水中,有殺人未遂的意圖,除了提告之外,更將此事PO上網路,還將2人爭執過程上傳,希望此事發酵大肆曝光。

但陳姓警官不願遭到抹黑,認為幼童家長放任孩子在泳池欺負自己小孩,雖然過程中發生一些意外,但不代表自己有傷害孩童的行為,否認犯行。

據悉,陳姓警官因為礙於警職身分,擔心被對方以此作為議題,曾提出2千元和解,之後也加到8千元,但對方卻不願接受,堅持提告,還將此事PO上網,意圖讓民眾公審。

陳姓警官服務的機關則表示,雙方說法有落差,且以相互提告,分局決不護短全力配合調查,並請陳姓幹部配合調查。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分局尊重後續司法判決;但因本案係陳姓幹部休假期間個人行為,陳員身為幹部本應謹慎、注意言行舉止,避免非議。分局將敦促協助調解程序進行,後續將會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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