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好麻吉同宿睡同床 性交後演變性侵羅生門

國內一所大專的男女同班同學,住在同一宿舍睡同張床,卻演變性侵羅生門。台東地院一審判男方有罪,花蓮高分院改判無罪。(記者黃明堂攝)

國內一所大專的男女同班同學,住在同一宿舍睡同張床,卻演變性侵羅生門。台東地院一審判男方有罪,花蓮高分院改判無罪。(記者黃明堂攝)

2020/06/12 10:3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國內某所大專的同班男女同學一起租屋,男的自稱是同性戀,她當他是女人,在宿舍住同房間還睡同張。結果,兩人裸體交合後,她告他性侵,一審判男4年徒刑,他上訴二審,主張合意性交,逆轉獲判無罪。

這對同班同學衍生的性侵官司發生在105年間。陳姓男生與一位女生雖非班對情侶,但感情很好,陳男自稱是同性戀,愛的是男人,於是女同學把他當姐妹看待,104年起兩人一起在台東市校外學生宿舍租屋,還睡同張床,但終究發生性關係,並演變成性侵「羅生門」。

女方供述,105年3月12日凌晨3、4 點左右,跟其他3位同學在地下室喝紅酒,喝完後各自回房間,因喝醉回房間一直哭,陳男先是安慰她,後來竟強將她的頭往他下體壓,要她幫他口交,她說不要,但他強行掀起她的衣服親吻乳房,又脫內褲,直接把生殖器插入她的陰道,後來他幫她把內外褲穿起來,她就睡著了。當下沒報警,是因為怕他說是她喝醉亂說話。

女方再述第2次性侵過程。5月29日早上6點,陳男喝醉回來,手摸她的胸部,當時兩人都側躺,他用兩隻手抱她,她沒掙脫,後來他抓她的手隔著他的內褲摸生殖器,又想把生殖器放入她嘴巴,她先推他、再咬他、打他,哀求他不要這樣,結果他先後以食指及生殖器插進她的陰道,性侵得逞。案發後他仍不願搬離,所以自己搬到也在3樓的另一間房間。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傳訊了多位同班及同宿舍的同學作證,前年認定陳男犯2次強制性交罪,2罪各判3年4月有期徒刑,合併4年。

陳男不服判決,上訴花蓮高分院,最近判決出爐,2案都獲判無罪。

陳男坦承與女室友性交,但過程是女方主動親吻他的胸部後,他才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後來的交合是女方在上面,沒有表達不要的意思。

他的律師則說,如果是強姦,女方當時大可向同層樓其他房間的同學呼救,她未向他人求救,反而於清洗身體後仍返回與被告同住的房間內,不合常理。且案發後,女方仍與同學去KTV歡唱、騎腳踏車遊玩,還另交男友,並無被性侵害後,生活、精神受有嚴重創傷之情緒反應。

法官認為,案發後,女方仍跟男方睡同張床,女方也供述他們就像朋友一樣相處,這些後續反應,實難認定曾遭被告強制性交。檢方所提的證據也無法確信真實程度,依「罪疑唯利於被告」原則,撤銷原判決,並判決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