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白領約女網友到家喝酒 感覺她身體「exciting」指侵卻挨告...
台北地檢署考量女方已明確拒絕說「不要」,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為避免他潛逃,諭令限制住居。(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來台工作的20多歲印度籍白領上班族,邀30多歲女網友到家中喝酒,後來印男卻被女網友指控,趁她闔眼休息之際對她襲胸及指侵;印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他雖沒看到女網友當下的表情,但感覺她的身體很「exciting」(意旨很興奮);台北地檢署考量女方已明確拒絕說「不要」,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為避免他潛逃,諭令限制住居。
檢方追查,來台工作的印男是在網路上結識女方,當天2人對於約碰面的地點無共識,才會選擇在印男的租屋處小酌,女方赴約前曾因舊疾回診,在印男租處吃下容易導致嗜睡的肌肉放鬆藥物後,即蜷曲在床邊一角暫歇片刻。
不料,印男卻趁女方精神不濟時,爬上床對女方襲胸,不只毛手毛腳,甚至還進攻女方的下體,女方雖有翻動身體掙扎,且明確地說「不要」作為拒絕,但仍被印男指侵得逞。
女方不滿印男不顧她的意願硬上,氣得問印男:「為什麼沒經過我同意?」印男則回說:「覺得妳沒有不要」;女方不甘受辱,氣得拿起隨身包包後就離開,並報警對印男提告。
印男庭訊時否認性侵犯意,辯稱是女方自稱不想回家,要在他那過夜,且女方還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睡覺,期間還伸手碰他的下體,他觀察女方身體反應後,感覺女方很「exciting」才會往下做。對於印男的說詞,女方則一概否認,強調絕對沒有對印男明示或暗示要發生性行為。
檢方勘查2人的通聯對話紀錄,發現女方自始至終,都沒有說出任何會引起誤會或具有性暗示的字眼,且女方當時已因身體不適服藥,不採信印男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