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送700元禮盒 桃市7連霸議員劉茂群當選無效確定
桃園7連霸的國民黨籍市議員劉茂群,被控前年大選前指示助理到社區發送市價700多元蘋果禮盒,請託投票支持,已構成投票行賄不法,高等法院今判她當選無效確定。(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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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7連霸的國民黨籍市議員劉茂群,被控前年大選前指示助理到社區發送市價700多元蘋果禮盒,請託投票支持,已構成投票行賄不法,經檢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桃園地院判劉茂群當選無效,劉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定,劉女之前並無在社區贈禮的前例,卻於選舉半年前致贈蘋果禮盒給多達38人,且禮盒價值不菲,已涉投票行賄行為,今判她當選無效確定。
檢方、劉茂群的競選對手段樹文提起當選無效訴訟指控,國民黨籍八德區選出的市議員劉茂群,在選前半年的2018年6月間,以祝賀名義,致贈桃園市八德區陸光四村社區管委會各棟管理委員每人1盒單價高達738元的蘋果禮盒,並趁機向各棟委請拜投票支持,因其經濟效益及實用性遠超過一般政見發表或選舉造勢場合所散發的扇子、帽子、小包面紙、原子筆等贈品,已涉投票行賄行為的對價關係,構成選罷法第99條之1的投票行賄罪,其當選市議員應屬當選無效。
桃園地院認為,台灣社會並無特別重視社區管委會改選風氣,依證人證詞及相關資料比對,認定劉茂群先前在陸光四村社區管委會改選時,並未曾向改選後的委員致贈水果禮盒,加上助理在致贈禮盒時又無固定名目,可見贈禮盒行為與社會風氣、慣例或節慶無關,禮盒確實是投票權行使的對價,應屬賄選的投票行賄不法,判劉茂群當選無效。
劉茂群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定,劉茂群之前並無在該社區改選棟委後贈送禮品視賀的前例,卻於市議員選舉半年前致贈蘋果禮盒給社區全體棟委,且送禮對象多達38人,加上禮盒價值不菲,顯然不符一般社會常情及經驗法則,足以認定劉女致贈蘋果禮盒和約定選民投票行為間具有對價關係,已涉嫌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因此今天判她當選無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