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潑漆桃市選委會 台灣建國黨主席︰侮辱中華民國而非選委會

台灣建國黨主席黃國華。(資料照)

台灣建國黨主席黃國華。(資料照)

2020/05/18 14:5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台灣建國黨主席黃國華於去年11月17日早上6點多,在廖姓、李姓友人陪同下,到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大門前,以紅漆塗寫「三字經」及「請勿在我國有效領土選舉」字樣,並署名「台灣人民共和國黃國華」,立即被警方逮捕並依侮辱公署罪嫌送辦,黃男坦承字是他所寫,但他是侮辱中華民國,不是侮辱桃園市選委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將他起訴。

去年11月17日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選戰期間,黃男一早就搭乘廖男車子到桃園市選委會,李男也駕車一同前往,抵達後黃男持紅漆在大門塗寫,立即被警方逮捕並依侮辱公署罪嫌移送法辦;黃男偵訊時表示,他不是侮辱桃園市選委會,是侮辱中華民國。

至於廖男、李男則否認犯案,辯稱原本與黃男約在麥當勞吃早餐,吃完後黃男要他們載他去桃園市選委會,當時並不知他要噴漆,黃男也證稱2名友人事前不知要去的是桃園市選委會,抵達後只有他1人下車噴漆。

檢方另調閱監視器畫面、現場照片,證明黃男持紅色噴漆犯案,偵結依侮辱公署罪嫌將他起訴;另2人則因事前不知情、亦無實際參與,獲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