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科員被記申誡 攔截懲處令送進碎紙機慘了!
2020/05/12 12:39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財政部一名政風室張姓科員,因差勤異常影響機關形象,被上級單位下令處分申誡2次,財政部政風處寄發懲處令給張員任職的政風室,張員收到此信後,未將信函交給政風室主管,反隨即用碎紙機將信件軋掉,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刑法138條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罪將他起訴。
去年3月,財政部政風處寄發懲處令信函給張員工作的政風室,未料收發人員當天請假,由張員代班,張員收到信件後,就將懲處令送進碎紙機軋掉,財政部政風處遲遲未收到政風室回應處理狀況,詢問後才得知此事。
庭訊時,張員辯稱,誤認該信函是寄給他個人的信件,以為只有一份,沒看到還有一份要給機關,所以收到後就直接處理掉。
但檢方認為,信函內懲處令1式2份,放在上的副本給政風室、放在下的正本給張員,張員從信函透明外觀處即能得知,不可能誤以為是僅給個人的信件,加上張員當天有在送達登記簿上簽收信函,因此認定其犯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