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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事件解釋權被壟斷 立委擬提案:重大刑案要採雙鑑定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將朝重大刑案應有2位鑑定人的方向研議修法。(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將朝重大刑案應有2位鑑定人的方向研議修法。(資料照)

2020/05/02 23:4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姓凶嫌一審獲判無罪,引發各界討論。對此,律師出身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此類重大刑案或可規定要有2位鑑定人,避免一件事情的解釋權被壟斷,後續將朝此方向研議修法。

邱顯智以德國為例指出,德國在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屍體解剖需由1位地檢署法醫及1位民間法醫進行,這就是為了確保屍體的解釋權不會被壟斷;我國知名的鄭性澤案在再審時,也是分別找來台大醫學院教授李俊億與警大鑑識系教授孟憲輝鑑定,並讓2人當庭交鋒論戰,協助法官辨明真相。

邱顯智表示,為讓法庭上不會僅存在單一論點,他將研議提出修法,初步構想是明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案件,不論是法醫鑑定或精神鑑定,都必須囑託2位鑑定人進行,且要請雙方出庭論辯,鑑定所需經費由政府負擔。

不過,曾任法官及律師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對此則持保留態度。她指出,目前本來就未限制法官只能找1位鑑定人,但司法實務上遇到的困境,就在於2位以上鑑定人意見不同時,不具醫學專業的法官要如何判斷採哪一方的意見,並且要在判決書中敘明不採另一方意見的理由。

周春米認為,法官確實應多聽取各種意見,但也應保留依個案判斷的空間,未必要在法律上做硬性規定,況且若檢方對法官採信的鑑定報告有疑慮,自然會將其做為上訴時的重點,屆時二審法官也可以再做衡量。

同是律師出身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制度上要如何檢討,大家都可以來討論,政府或可思考未來要不要比照彈道鑑定、筆跡鑑定等,設立一個專責機構來負責精神鑑定工作。

此外,蔣萬安也建議,目前強制就醫時間最高5年,應可以考慮提高,並規定在時間結束前,須由醫師重新進行評估,同時更應檢視被告重新進入社區後的追蹤機制,才能降低可能的風險。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多人鑑定在實務上最大的困境,就在於法官要如何判斷採用哪一份鑑定結果。(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多人鑑定在實務上最大的困境,就在於法官要如何判斷採用哪一份鑑定結果。(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我國可考慮設立精神鑑定的專責機構,並檢討強制就醫的年限及其後續追蹤機制。(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我國可考慮設立精神鑑定的專責機構,並檢討強制就醫的年限及其後續追蹤機制。(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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