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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長彭坤業涉關說 檢審會決議警告、吃考丙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被記警告、吃考丙。(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被記警告、吃考丙。(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2020/05/01 13: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彭坤業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期間,接獲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轉知陳情,指示檢察官與一名逃漏稅案的張姓被告續行認罪協商,疑涉關說,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討論此案,認定確有違失,決議予以書面警告,而考績也打為「未達良好」,亦即俗稱的考績丙等。

檢審會從今日早上10時開到12時許,彭坤業親自到場答辯,並給予書面資料說明,與部分委員進行詢答,約11時20分離開會議,8名官派委員及9名票選委員隨即進行投票,投票結果多數贊成給予較重的「警告」監督處分。

彭坤業案審理完後,第二案為全國檢察官職務評定(打考績),彭坤業亦為被評定的對象,由於他在前一案已被記警告,依照慣例,年度考績就會落入「未達良好」,換成一般公務員考績即為「丙等」,與會委員對此沒有意見,依往例通過。

這是檢審會第二次審查彭坤業的關說疑雲,第一次決議送監察院,但監委彈劾未過,發回檢審會討論,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上月也認為彭坤業有違失,移請檢審會懲處,檢審會已無法再依同一事實送監察院彈劾,因而開會決議給予警告處分,為法定最重的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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