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參加農委會招訓骨折求償20萬 法院認無因果關係判敗
2020/03/23 11:5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戴姓男子報名參加行政院農委會每年舉辦「改善農業季節性缺工2.0」活動,卻在體能測驗時跌倒骨折,訴請國賠2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為骨折與主辦單位不具因果關係,故判戴男敗訴,可上訴。
戴男主張,他2017年3月2日參加招訓活動,主辦的石岡農會向台中市石岡國小借操場跑道進行體能測驗,當進行到「背負20公斤砂包進行50公尺單程競跑」項目時,他因跑道濕滑、PU顆粒明顯剝落欠缺摩擦力,害他滑倒導致左側遠端橈尺骨骨折,因石岡農會未確實勘驗且未幫他投保,應負起國賠責任。
農委會辯稱,農委會僅是補助機關,活動主要由石岡農會辦理,且農委會非跑道管理機關,故無國賠責任。農委會則說,活動前已確實勘查場地,並無維護不當或濕滑情形,且工作人員在體測前及過程中都有說明安全規則。
合議庭認為,農委會僅從事行政輔助行為,招募到的「農業師傅」也是提供給民間,由民間需工單位給付薪水,故農委會並未行使公權力,不必負國賠責任。
再者,依當天活動照片可知,當時天氣晴朗,跑道並無潮濕情形,法官還親自到場勘驗跑道,並穿著運動鞋實際行走、用手觸摸跑道表面,確認無打滑現象,故無從認為骨折與主辦單位不具因果關係,且戴男已獲石岡國小理賠,故認定戴男請求無理由,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