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43首歌曲授權金提告環球音樂 齊秦求償千萬勝訴
知名歌手齊秦針對43首歌向環球音樂提告請求給付授權金10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今判齊秦獲賠87萬7334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男歌手齊秦針對43首歌著作權,向環球音樂提告請求給付授權金10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今判齊秦獲賠87萬7334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智財法院判決可知,43首歌包含「九個太陽」、「大約在冬季」、「玻璃心」、「外面的世界」、「啞口」、「冬雨」等知名歌曲,經審理,最終判環球音樂應返還22萬餘元。
至於本案,北院審理期間曾函詢弘音、海蝶、揚昇、瑞影、滾石等7家影音公司和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除優必勝、我歌2家公司未回函外,其餘均已回覆法院。
齊秦委任律師認為,根據各音樂公司回函看來,公司確實有使用齊秦著作的歌曲,才會支付費用給環球音樂,故建請北院作為請求金額的基礎。
環球音樂抗辯,依據音樂著作權協會回文,無法計算環球拿到多少錢、作者齊秦又拿到多少錢;且齊秦當初與綜一公司簽約,合約期間為2001年至2014年,授權歌曲著作權,綜一公司後來併入寶麗金,寶麗金再更名為環球音樂,故環球音樂擁有歌曲使用權,此外,齊秦提告已罹於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