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史上最大地下匯兌案 嘉檢起訴台商夫婦等7人

嘉檢今年8月查獲地下匯兌案,查扣約2.4億元現金。(資料照)

嘉檢今年8月查獲地下匯兌案,查扣約2.4億元現金。(資料照)

2019/12/19 11:09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地檢署今年8月查獲台商吳承霖與妻子陳玟叡涉及地下匯兌案,估算匯兌金額約124億89萬餘元,並查扣史上最高2億4千萬餘元現金;全案今天上午偵查終結,檢方今依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將吳、陳等7人起訴;其中吳、陳等6人在押,另名主嫌黃文鴻通緝中。

起訴書提及,吳承霖、陳玟叡為夫妻,黃文鴻與綽號「小琪」黃姓女子為兄妹,吳承霖、黃文鴻明知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以持續性、牟利性犯罪組織操縱陳某、「小琪」以及綽號「阿姐」的孫女、綽號「Rich」的劉男、綽號「阿峰」的彭男等人,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並透過WhatsApp手機通訊軟體聯絡。

起訴書指出,吳承霖指示孫女、劉男以1萬5千元到6萬5千元不等代價,收購一套中國金融機構帳戶(含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銀聯卡、U盾或行動電話SIM卡),陸續取得14個中國銀行帳戶,並雇用彭男在台進行轉帳測試,測試正常就做為國內外匯兌業務所用。

起訴書提到,吳承霖地下匯兌集團自106年12月起到今年8月中旬,以最少74萬元到最多6億8千萬餘元的金額,收入、支出新台幣兌換外幣,客戶跨政、法、商界,估算該集團經手匯兌金額124億89萬餘元,以利潤為經手金額2%計算,犯罪所得約為2億4801萬餘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