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謙姦殺分屍遭求償1500萬元 死者父斥「人渣」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華山草原分屍案」嫌犯陳伯謙,將酒醉高女性侵後勒斃、肢解棄屍,還割下左乳頭、下體試圖製成標本;陳事後被認定「手段凶殘、惡性重大至極」,且無更生改善可能性,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竊盜、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現由高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在領取100萬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向陳求償近1500萬元,全案今天上午審理,高女父母並未到庭,但高父私下再度罵陳是「人渣」。
高女父母今雖未到庭,經詢問,因法院不方便安排隔離庭,故父母不出庭,但高女父親也說:「我們再也不想跟陳伯謙人渣,殺人魔,共處一室」。
至於代理高家父母的律師謝智潔庭前受訪則說,陳伯謙在刑事審理拒絕認罪,將殺人卸責給「Eric」,面對民事求償怎可能願意賠償,而高家父母已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100萬元,另撫養費因高家父母共有2名子女,故撫養費索賠金額會除以2,略為縮減後,向陳伯謙求償近1500萬元。
庭內,陳伯謙委任律師表示,陳可以就分屍、棄屍部分與死者家屬和解,但因殺人犯是「Eric」,而陳是在高女往生後才與屍體性交,故只有毀壞屍體;律師也說,Eric當下以陳家人安危威脅陳,加上死者爸爸的朋友徐文建在案發後也威脅陳若不承認犯行,要花20萬找人處理,導致陳在受到脅迫、壓力下,才承認犯罪。
但律師謝智潔打臉表示,高院刑庭上月19日開庭時曾傳喚陳伯謙口中的Eric、即陳永昌,但陳永昌否認犯罪,且英文名字也非Eric,更沒有陳所稱的「Eric手中配戴G-SHOCK手錶」,且陳辯稱自己擔心友人受牽連才會認罪,難道陳永昌不會擔心受牽連?怒批陳「沒有誠意、毫無悔意。」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明年2月12日再開。(13:0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