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了」 男子的下場是…
2019/09/06 17:4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巿丁姓男子不滿員警處理違規停車的態度,在警局對員警輕蔑說:「怎麼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起來了」;一審台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將丁男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丁男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10月3日下午3點多,丁男到北市警文山二分局興隆派出所陳情,投訴黎姓員警當天上午處理違規停車時的態度,對黎員多番輕蔑侮辱,用手比著黎姓員警,向其他員警說,「他早上來處理我的案子,跟女生貼很近耶」、「他故意跟女生貼很近,幫她講話啊」,又說,「怎麼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起來了?」
在場其他員警勸阻丁男不該這麼說,丁男還自打圓場稱,「我下面腳硬起來不行喔」。員警認為丁男是妨害公務罪章侮辱公務員的現行犯,將他當場逮捕送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
法院審理時,丁男否認侮辱公務員,強調他當天去派出所,是為了向派出所長陳情,他的語意是指自己的腳受傷、傷口硬起來的意思,是他的言論自由,可以接受公評。
黎員則說,丁男的語意就是在指責他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起來,丁男還一直指涉他與女當事人有不尋常關係,公然貶損他在職場上的警察印象。
北院一審勘驗派出所監視器、員警密錄器影片後,認定丁男言論影射黎姓員警對女性具性方面的聯想,確實構成侮辱黎員,使黎員名譽受損,也無助解決事端,更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的嚴正性,考量丁男犯後矢否認,毫無悔意,判處拘役40天。丁男上訴,高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