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棄保潛逃 竹聯堂主張華茂抓到了
2019/06/30 17:10
首次上稿 15:03
更新時間 17:10
〔記者王冠仁、姚岳宏/台北報導〕綽號「石頭」的54歲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4年前協助一名高職女學生排解糾紛,事後覬覦其美色,強迫她發生性關係,事後甚至將她拉到浴室沖洗滅證。張被判刑4年2月,但入監前棄保潛逃,今年5月13日遭檢方發布通緝,今天被台北市刑警大隊循線在台北市樂群二路一處民宅逮捕,解送歸案。
警方說,張被通緝後,疑似四處找小弟接濟,期間都在雙北地區活動,甚至還會出入聲色場所喝酒作樂;但他本月初被刑事局公布照片後,許多小弟都不敢接濟他,他越躲越狼狽,他最後接受一名友人照料,躲藏在台北市樂群二路一處民宅,但今天下午1點半仍遭警方循線逮到。
據了解,54歲張華茂是韓籍華僑,2007年接任雷堂堂主,曾被警方依治平對象檢肅到案;雷堂是竹聯創幫堂口之一,主要活動範圍在北市中山、松山、信義等區,圍事作風剽悍。
2015年11月,女高職生小芬(化名)央請張華茂幫忙排解糾紛,事後見小芬可愛,要收她為乾女兒,小芬的母親婉拒。張不死心,叫手下去學校堵她,載到公司要她倒茶水、收垃圾,恐嚇「叫妳來就來,不聽話就殺妳家人」,小芬只好答應,每天被接去上班。
10天後,張得知小芬與母親吵架,強載她回家收拾衣物去他家住,監控小芬行動,之後某日,張男說要與她發生性關係,但會付錢,還自訂價目表,小芬說「我都不要」,張男仍強行性侵,事後沖洗下體滅證。小芬藉故就醫,請診所驗傷並幫忙報警;張事後因涉性侵被判刑4年2月確定,他在入監前棄保潛逃,台北地檢署對張發布通緝,通緝時效3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