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竊佔國土遭水保法判刑 劉政池:深表遺憾、將上訴
2019/06/10 11:3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佔用一千多坪國有地、違法興建「七七行館」別墅,並擅自開挖地窖,一審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判劉2年3月徒刑,高院歷經四年審理,今上午依兩個水土保持法分別判劉政池1年2月、1年,合併應執行2年,另依使公務員登不實罪,判劉4月。劉政池稍早發表聲明指出,對高院今宣判結果「深表遺憾」,萬分沈痛,將提起上訴,深信是非公道,終有大白之日。
劉政池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對於宣判結果深表遺憾,因本人尚未收到判決書,無從獲悉有罪理由為何,對於判決論理尚無從置喙判斷。待與律師團隊研讀判決書後,勢將提起上訴救濟,以辨曲直。
高院今另對劉政池的胞妹劉子瑩、女兒劉冠余、劉冠廷3人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