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姪檔涉虐狗、賣狗供宰殺 苗檢起訴3人
2019/05/26 17:25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一對邱姓叔姪去年3月間被愛狗人士發現以山豬吊鋼索殘忍設陷阱捕狗,流浪狗被套頭、套腳,警方還查出,邱姓叔姪涉嫌每隻2、300元賣給莊姓老翁,再由越南移工宰殺食用,手段相當殘忍,苗栗檢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邱姓叔叔、莊翁及越南籍移工3人提起公訴,邱的姪子則獲不起訴。
通霄警方去年3月根據志工提供的照片,詳細拍下邱姓叔姪檔以山豬吊殘忍捕狗,違反動保法事證確鑿,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隨即依違反動保法祭出3萬元罰單,通霄警方並將全案函送苗栗檢方偵辦。
通霄警方追蹤後發現,邱姓叔姪因頻繁在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共認養8隻收容犬後被列入黑名單,之後竟然還可以在新竹縣市共認養10隻狗,引發愛狗人士批評。
案經苗栗檢方調查邱姓叔姪虐狗事證明確,警方搜索也發現鍋、碗、浪浪屍體、項圈等證物,且經DNA比對證實為領養之浪浪。
殘忍殺狗部分,邱姓叔叔坦承將領養來的浪浪,以每隻2、300元的代價販售給莊男,但辯稱,不知71歲的莊翁與越藉移工殺狗,苗栗地檢依違反動保法,對邱姓叔叔、莊翁、越籍移工3人提起公訴。
檢方說,邱男的姪兒,均是叔叔要求他去領養流浪狗回來,但並不知叔叔要抓來宰殺,查無證據叔姪間有連絡犯意,姪子因而未被起訴。
依《動物保護法》條文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