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男子殺狗烹煮 動保人士配合警方逮人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查獲鍾男涉嫌烹煮狗肉。(記者周敏鴻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鍾姓男子涉嫌在平鎮區新光路住處殺狗烹煮,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長陳仁信說,查獲煮熟的肉類約18台斤,已依動物保護法將鍾男送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到100萬元罰金。
鍾男在住家殺狗烹煮,只賣給熟門熟路的內行饕客,動保團體知情後,晚間派員喬裝饕客,進入鍾男住處後,確認他賣狗肉,就通知埋伏在外的動保處人員與警方進屋查緝。
煮熟的肉類被查扣18台斤,陳仁信說,鍾男雖已坦承殺狗烹煮,但仍需送驗確認是狗肉。
陳仁信強調,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貓狗,鍾男已被依現行犯移送,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能會被併科巨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