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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吻13歲女學生 補習班狼師判刑3年4月

2019/05/22 14:0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現年38歲莊姓補習班老師,去年因認為13歲少女小蘭(化名),封鎖他的社群網站Instagram(IG)帳號,竟要她到小教室內質問,見她情緒激動哭泣,強行伸手環抱、親吻嘴唇,家長發現後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莊男3年4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去年3月9日晚間6時許,莊男因懷疑小蘭封鎖他的IG帳號,趁其他同學考試時,命小蘭到小教室內質問,少女回說「沒有」後,覺得委屈難過地留下眼淚,不料,莊男突然伸手環抱、強吻嘴唇;事後,家長發現女兒表情怪異且留淚,追問後,小蘭才泣訴遭老師欺負,其母當晚直奔補習班向其他老師反應此事。

據證人指出,補習班主任在10日凌晨,打電話詢問莊男:「你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情?」莊男雖回說:「知道」但不肯多說,且答非所問、語無倫次;同日早上,家長與班主任等人在補習班內討論此事,莊男跪著爬出來,邊爬邊說「對不起」,不斷說家裡有變故,還拉著班主任的手要求打他。

此外,莊男曾傳訊向小蘭道歉:「一切都是我的不對」、「我教書教了13年來,從沒有因此喜歡過任何學生,但因這次錯誤,我真的快撐不下去,能不能給我一次彌補的機會」。

他另傳訊給班主任:「我知道我錯的離譜…說再多道歉也彌補不了這五年妳對我的幫助,我不是埋怨妳,而是氣自己老是讓學生流失卻想不到辦法,該去筆錄面對我會去,該賠償妳的損失,我會一點一點慢慢還妳一輩子」等。

雖莊男否認猥褻少女,但合議庭綜合少女、家長及補習班人員指述、道歉訊息等證據後,判定有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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