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警官浮報超勤費2876元 下場慘了…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警務員李原銘,涉嫌浮報超勤加班費,以及未依規定督導,卻撰寫不實督導報告,遭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記者陳恩惠翻攝)(記者陳恩惠攝)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警務員李原銘,涉嫌浮報超勤加班費,以及未依規定督導,卻撰寫不實督導報告,遭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記者陳恩惠翻攝)(記者陳恩惠攝)

2019/05/07 19:44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目前在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擔任警務員的李原銘,自2017年3月間任職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行政組巡官半年期間和2017年8月升任交通大隊警務員時,利用職務機會,虛偽填載員警超勤時數統計表,涉嫌浮報71小時超勤時數共1萬5636元,雖然事發後李員雖已將溢領全部歸還2單位,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李原銘總共浮報13小時的超勤費2876元,依貪汚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偽造文書等罪嫌將他起訴。

據悉,中央警察大學76期正科班畢業的李原銘,2011年畢業時留校擔任研究生中隊的區隊長,後調至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服務,2016年11月調至台北市警大同分局行政組服務,辦理警察勤務、警察職務協助、妨害安寧案件、聯合勤教、巡邏箱設置和拆除及警察志工等業務,相處過的同仁說,李原銘人雖不錯,但是工作效率不高。

起訴指出,李原銘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職北市警大同分局行政組巡官,2017年7月4日起調至北市警交通大隊警務員;但大同分局抽查督導人員督導情形時,發現李員自2016年11月自2017年4月,這半年期間,根本未依照每個月的勤務督導規劃表去各隊所督導,竟然還能製作勤務督導報告,發現他溢領超勤67小時的加班費1萬4740元,經北市警局調查,發現他8月調至交大後,也有浮報4小時896元的超勤費。

檢察官調查時,李員坦承在大同分局的那半年期間,未依照每月的勤務規劃表執行督導內容,但他辯稱當時是自行在辦公室加班,但他在交大的8月24日,有實際執行勤務督導等,但遭當日和他排定一同到北市警內湖、中正一分局派出所督導的鄒姓小隊長打臉說,「當日勤務督導報告是他單獨撰寫,李員並未與他一起前往督導」,當日排定的2個派出所警員也證稱「無印象當日曾見李員到所執行督導」但是李員竟然有繳交督導報告。

檢察官調閱李員在大同及交大的出勤總表、出勤明細、加班超勤時數明細表、員警出入及領用設備登記簿影本比對,2016年11月21日李員進行一般督導,雖無簽出紀錄但有簽入,不排除是漏簽出,另11月實際工作超過標準上下杯時間且未申報加班;同年12月15日李員交通督勤,雖無簽入但有簽出;2017年1、2、4月李員實際工作時數超標但未申報加班,不過同年3月實際上班時數超標15小時,但李員卻申報24小時,溢領加班費9小時,以及同年8月浮報4小時,其餘未實際執行督導卻在報告上用印或撰寫,構成偽造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