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里長當選人涉買票 判刑1年8月
2019/03/28 18:5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此次九合一大選以1272票當選的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長駱文章,被控在選前交付賄款給樁腳,並以每票2000元代價向選民行賄,桃園地檢署去年底偵結將他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已於日前審結,法官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處駱文章有期徒刑1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另審酌他的犯後態度,予以緩刑3年處分,並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被查扣的17萬2000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檢方另於去年底對駱文章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