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墜樓亡 男友揚言「一起死吧」被控加工自殺獲無罪

湯姓女子與耿姓男友吵架,到男友家中跳樓,因耿男案發前曾揚言「那我們就一起死吧」,事後還刪除與湯女LINE部分對話紀錄,遭北檢起訴,高等法院今以罪證不足,仍判耿男無罪。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年25歲湯姓美髮師不滿耿姓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深夜到耿男住處談判,酒後相擁入睡,不料一大早湯女卻搭電梯直上12樓墜樓身亡,檢方認為耿男案發前曾揚言「那我們就一起死吧」等話,且事後已刪除與湯女LINE對話的部分紀錄,以涉加工自殺罪起訴耿男,高等法院認為耿男主觀上未希望湯女自殺,今以罪證不足,仍判耿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湯姓美髮師於2017年1月2日早上8時,從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樓住處摔落至附近公車站牌停等區,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死亡,現場未有遺書,警方初步排除他殺可能,並懷疑是情感糾葛。
檢警調查,湯女與男友耿男一同在住處,疑因為不滿男方和之前交往6年的前女友藕斷絲連,不滿他劈腿等行為,憤而跳樓自殺。
警方找到耿男,他供稱,當時雙方的確有爭執,但後來已和好,女友睡前說了多次「想去死」,他以為只是氣話,一度回說「那我們就一起死吧」,他認為氣氛已緩和,兩人還相擁而眠;他一覺起來,沒想到女友會想不開跳樓。
但檢警查出,耿男不僅說要陪湯女死,且事後刪除與湯女LINE對話的部分紀錄,依加工自殺罪起訴耿男。
一審認為,耿男在警詢時供稱曾勸湯女不要跳樓,也曾在頂樓天台告訴湯女說「跳樓是一件恐怖的事」,認定耿男主觀上沒有希望湯女自殺,也沒有提供幫助湯女自殺證據,依罪證不足判決耿男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今仍判耿男無罪。
因此案一、二審均判無罪,檢方若要上訴,將受速審法「限縮上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