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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出庭跳針答「無罪」法官斥律師團:未充份準備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見圖)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部份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開庭,林益世在法警戒護下出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見圖)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部份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開庭,林益世在法警戒護下出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2019/03/26 19: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6300萬元,高等法院判13年半,最高法院僅就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另將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部份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開庭。法官不客氣指責林益世律師團稱,昨天才收到答辯狀,又未針對林被控恐嚇得利罪部份有所答辯;林也無法接話,僅跳針式辯稱無罪、未以立委施壓或涉不法;下次庭訊訂6月4日下午,將勘驗偵查光碟。

庭訊後,由於林益世聲請到外役監服刑被打回票,媒體詢問前主播林妻彭愛佳的看法,她神情嚴肅且未答話,即搭計程車離去。

去年底,高院更審庭首次開庭,因律師未完全閱完卷,請求庭期改訂3個月後,庭訊8分鐘就結束;林益世還監時戴上手銬,旁聽席的林妻彭愛佳見狀,激動哭泣,依依不捨淚眼相送。

高院更審庭今續開庭,法官口氣不悅說,直到昨天才收到律師團的答辯書狀,要求律師團至少要在開庭一周前提出書狀給法院和檢察官;無異是當場給律師團難看;法官接著問律師團,上次庭訊已要求說明林益世在一審被依恐嚇得利罪的答辯,為何沒有答辯內容?律師團支吾其詞,一時無法答話,庭訊氣氛緊張異常;法官改問林益世,也答不出來;律師團最終保證,將儘快以書狀補充。

特偵組起訴指控,林益世在2010年間擔任立委時,協助地勇公司陳啟祥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爐下渣契約及轉爐石契約,收受地勇6300萬元賄賂;林益世另於2012年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協助地勇和中聯公司續約,及爭取加入中聯和中耀的爐下渣契約而成「三方契約」,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認定林益世涉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和不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求處無期徒刑。

台北地院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5年6月,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判2年,合併判林益世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高等法院院採用「實質影響力」,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2年,加上財產來源不明罪仍判2年,合併判13年半。檢方、林益世均上訴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去年8月僅就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關於被控主要犯行的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部份,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理由中,並未針對林益世涉收賄有無藉權勢的「實質影響力」進行法律認定,而是認為犯罪事實仍有待釐清。

林益世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開庭,妻子彭愛佳(見圖)也到法院關心。(記者羅沛德攝)

林益世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開庭,妻子彭愛佳(見圖)也到法院關心。(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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