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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遺產拿刀砍哥哥 轉頭看到老父靈堂急停手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劉男2年徒刑,緩刑5年。(資料照)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劉男2年徒刑,緩刑5年。(資料照)

2019/03/21 18:2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劉姓男子於去年11月,因父親遺產分配,與哥哥起爭執,一時失控,在父親靈堂前,持水果刀砍殺,轉過頭見到父親靈堂,十分後悔,趕緊放下血刀、報案自首;案發後,劉男哥哥選擇原諒,甚至幫弟弟請律師辯護,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劉男2年徒刑,緩刑5年。

據了解,去年11月24日中午,劉男哥哥在父親過世後,考量貸款壓力等問題,與家人討論出售父親所住、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房產,但劉男與妻女也住在這,若要出售勢必得搬離,加上劉男經濟有困難,雙方因而起爭執。

據悉,劉男當日曾下跪請求,但未獲共識,隨即揚言:「我今天很不高興」,在父親靈堂前,失控持刀朝哥哥頭、臉、頸、胸及背部、左大腿攻擊,致哥哥血流如注,他才回過神來,加上看到老父靈堂,覺得自己「太魯莽、做錯了」趕緊報案。

不過,劉男哥哥受傷嚴重、大量出血,一度發出病危通知,經手術才撿回一命,案發後,他選擇原諒,幫弟弟請律師辯護,並向法官表達:「弟弟言行舉止有改變,心態非常平靜,遇事會詢問我的意見,為了弟弟家庭圓滿,願意原諒,希望法院給予自新及緩刑機會」。

合議庭調查,劉男持利刃朝人體重要部位揮砍,下手極重,有殺人不確定故意,審酌他見到父親靈堂後即時停止攻擊,並報警自首、尋求救助,可減刑,且他當庭向哥哥行禮道歉,深表悔悟,兄嫂均表示原諒,因此給予緩刑、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哥哥有家暴行為,另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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