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來了!最高法院下猛藥 「三專生」擇優留任
因應大法庭來到,最高法院將對「三專生」採擇優留任。(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是法官們的最高殿堂,二審法官若要上三審,一般需經過「三專生」歷練,即在三審服務滿3年,先回二審等待,遇到三審有法官離退,才有機會補實,而今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為了因應大法庭來到,最高法院與司法院將採「擇優留任」,亦即三專生不需回二審就可補實,今年8月開始實施。
大法庭將於7月上路,屆時將從最高法院刑事庭與民事庭各選出11人擔任大法庭法官,統一法律見解,最高法院與司法院擔心部分法官為三專生,若進入大法庭沒多久就要回二審,恐出現繼任者與前任見解不一致的窘況,為了讓法律意見更安定,雙方協商採取「擇優留任」制度,三專生可就地補實,不用再回二審等待。
制度源於「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20條規定,三專生可視業務必要補實為該院法官,只是從「法官法」施行以來,從未有任何一人依該辦法補實過;此次因應大法庭制度所做的改變,今年共有11位任期屆滿的三專生可望受惠,而去年之前回二審的每一位三專生,也可按照新制度,參加最高法院今年的實任法官遴選。
遷調改任志願表已於1月交給法官填寫,3月中截止報名,6月啟動人事作業程序,定於今年8月28日的年度大調動生效。
司法院一位官員指出,「擇優留任」的優點除了人員變動幅度小,可讓法庭見解一致,另一個好處就是解決「斷層」,因為目前最高法院實任法官的期別都偏高,而三專生來來去去一直換人,舊的續留但新的持續洗牌,兩代間的隔閡越來越大,不利世代交替。
至於缺點,他則認為,若三專生補實,換言之就是三審法官缺額變少,二審能上去的機會遭到壓縮,不利人事活水;另一個問題是,沒有三專生把三審審判經驗帶回二審,二審永遠不知道三審的視野在哪,歷練受到侷限。
按照慣例,要上最高法院通常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先擔任二審庭長,等到年資經歷累積到一定程度,直接申請遷調三審法官,這是最正規但機率最低的方式;另一種就是二審法官直接申請調三審辦事,三年後回二審擔任庭長,經過2年可填志願補實三審,即俗稱的三專生制度,成功機率較高。
但不論哪一種制度,報名遴選者都得先通過司法院長這關,院長會徵詢服務機關、用人機關、律師公會、上級審的意見,請他們提出建議,再從中提名交給人事審議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