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史瓦帝尼簽署協定 受刑人可回母國服刑
2019/02/27 20:1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灣27日與友邦史瓦帝尼簽署「跨國移交受刑人協定」,判決確定的被告未來可透過申請,回國籍國服刑,代表台灣簽約的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這是人權的一大進步,史國代表、外交暨國際合作部長札杜莉則肯定雙方友好關係,並宣示將持續在國際上替台灣發聲。
史國為繼德、英之後,第3個與台灣簽訂此協議的國家,蔡清祥指出,台史前已簽有引渡條約、移民事務及防制人口販運合作瞭解備忘錄、警政合作協定,此次雙方基於平等互惠基礎上,再向前提供廣泛的司法合作機制,具重大外交意義。
蔡清祥說,移交外籍受刑人返回其本國執行乃世界潮流,本協定將依「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規定,由受刑人提出申請,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使兩國受刑人得以在熟悉的社會、文化環境中接受矯正,有利更生與賦歸社會,台灣也持續堅守保障人權與實踐人道關懷立場。
札杜莉表示,台史數月前才簽署經濟合作協定,來慶贊兩國50年來的堅定外交關係,而今又簽下受刑人協定,進一步擴大友好夥伴關係,代表兩國政策一致,有共同的政治意願和加強司法合作的承諾。
札杜莉指出,台灣的法官學院去年10月提議,兩國可簽署瞭解備忘錄來訓練檢察總長辦公室及其他司法機關人員,藉以增強這些人的技能與分享專門知識,目前該瞭解備忘錄草案已在史國相關機關研議中,期待能儘早完成簽署並發生效力。
札杜莉強調,將持續在國際論壇上支持台灣應加入關於全球健康、金融與氣候等跨域討論議題,以改善全體人類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