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王子被新光公主控妨害秘密判無罪 林委任律師:上訴逾期
2019/01/30 12:3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華南金控副董林知延被妻子、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指控在她座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一審判林與律師劉宗欣、2名徵信社業者等4人均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傳訊林等人、兩證人北院女法警開庭,林的律師團主張因判決書收受戮章日期有更改過,檢方逾期上訴,上訴不合法,女法警證稱只負責送達,不清楚戳章日期問題,下次庭訊訂3月13日,將傳書記官作證說明。
林知延、吳欣盈這被視為兩大家族豪門王子、公主的婚姻,因吳女被裝上GPS監控行蹤等問題,鬧得不可開交,高院日前才改為判准兩人離婚,吳女表示期望有小孩,惟恐離婚將使七顆胚胎遭銷毀,而不同意離婚,將上訴三審。
此案源於,林知延和吳欣盈於2011年4月結婚,後來傳出婚變,林知延被控為掌握吳欣盈行蹤,2013年8月在律師劉宗欣建議後,私下委託2名微該業者跟監,掌握她的行蹤,而徵信業者在林同意下,暗中將GPS裝在吳女平日使用的車輛了解她的行蹤,遭吳女報警處理,吃上妨害秘密官司。
北院去年十一月二日判決認為,GPS不具錄音功能,本案中,吳欣盈被GPS錄到的行程不屬於「不公開活動」,判林等四名被告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今開庭審理,並傳訊送達判決書的北院沈姓、蕭姓女法警出庭作證。林知延的律師團懷疑,依送達回證等紀錄,檢方判決書送達日是十一月十五日,女法警也於此日送達,但此日期是經過塗改,刻意延後,因此已逾期上訴,乃上訴不合法;兩名女法警則證稱,當天只負責送達判決書,其他問題並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