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王子涉跟蹤妻子新光公主 遭控妨害秘密判無罪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妻子、新光金控第3代長公主吳欣盈控告涉嫌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指控他唆使法律顧問劉宗欣與2名徵信社業者,在她的座車底盤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她;台北地院審理3年半,今天宣判林知延無罪。
其餘共犯,知名律師劉宗欣、徵信業者林珮瑜、李榮全也全數無罪。
47歲林知延是板橋林家第8代傳人,現職為華南銀行副董事長。2011年,林知延迎娶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長女吳欣盈,兩大豪門聯姻結為親家,世紀婚禮轟動一時。
然而,兩人結婚3年就傳出婚變,2013年9月吳欣盈懷疑遭人開車跟蹤,請新光特勤保人員檢查車輛,發現座車後保險桿內側被安裝GPS定位器,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循線破案,林知延同年底由證人轉為被告,台北地檢署2014年4月起訴4人。
2014年1月林知延以懷疑妻子外遇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北院今年5月一審判林知延敗訴,不准離婚,林已上訴。吳欣盈另控告劉宗欣民事侵害隱私權,求償6000萬元,北院審理中。
本案妨害秘密方面,林知延答辯稱,2013年7月他發現妻子的司機有吸毒問題,遂找法律顧問劉宗欣律師徵詢如何保護妻子,8月又在家中的數位相機看見妻子與新加坡籍男子親吻的22張親密照,太太竟向他坦承喜歡對方,他擔心婚姻被破壞,與劉討論後,聽取劉的建議在車底安裝GPS,當時不知這樣做是犯法的。
林知延在審理期間屢向法官表示希望能夠慢慢審,以爭取更多和解時間,以致一審審理近3年半至今才宣判;他也多次在庭外受訪向妻子喊話,希望雙方坐下來溝通,不要避不見面,也請長輩出面協調談和。
但吳欣盈並不領情,審理期間她兩度以告訴人、證人身分到庭,她淚灑法庭說,事後看到當時被跟蹤時的影片「仍感覺很毛、心很冷、毛骨悚然,很噁心、難過」,她嫁入林家後被當小偷在防。
她說,發現被跟蹤後,她更有如驚弓之鳥,要吃藥才睡得著,手機也不敢放身邊,害怕被偷偷錄音,「因為我家人(吳東亮)曾被綁架過,對這種事很敏感」,她已為了此案煎熬多時,不願意與林知延和解,「我心情坦蕩卻滿腹委屈」,希望法官儘快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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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控千金吳欣盈。(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