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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延跟蹤案獲判無罪 吳欣盈:感到意外

    吳欣盈。(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吳欣盈。(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7/11/02 20:12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針對華南金王子、華南銀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妻子、新光金大公主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唆使法律顧問劉宗欣與2名徵信社業者在她座車底盤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偷拍她的行蹤,台北地院今判4人都無罪。

    對此,吳欣盈晚間在個人臉書有最新回應,她強調,沒想到判決結果被告4人均無罪,這與法院對偷裝GPS的諸多案件,一向都判有罪不同,何況本件除了偷裝GPS之外,還有長期跟拍、偷錄影等行為,「我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感到意外」。

    吳欣盈還說,本件從法院審理到判決3年,換了4次法官,耗費司法資源甚鉅。結果判決結果被告4人均無罪,這與過去法院對偷裝GPS的很多案一向都判有罪,顯然不同。至於是否上訴,吳欣盈的辯護律師則說會與吳欣盈研究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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