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未報到服刑 檢察官派調查官陪他到新北檢
2019/01/10 13:4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於12年前與助理收賄關說案,依貪污罪判刑4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傳喚高上週五須報到發監執行,高遞狀聲請延緩發監被駁回後,並未現身報到,新北地檢署接手後通知高今上午10點報到執行,高仍未現身報到,新北檢請調查官聯繫高,高未表明今是否來報到,新北檢稍早表示,高已在調查官陪同下,從三重住處至新北檢報到。
當初起訴此案的南投地檢署,原同時囑託北檢與新北檢代執行,新北檢通知高1月2日報到服刑,但高志鵬以住居所為立法院辦公室聲請到北檢報到,北檢通知高上週五報到,高遞狀聲請延緩發監,投檢「不同意」,但高當日卻神隱未到北檢報到入獄。
因高的戶籍地址在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地檢署上週五傍晚發出傳票,通知高下週到新北檢報到,並派調查官親送傳票到高的三重住居所,要求他今天上午10時報到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