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高志鵬明早新北檢報到發監 法界點出兩種救濟管道

前立委高志鵬(左)被控與助理關說貪污案遭判刑4年6月定讞,新北地檢署已傳喚他明早報到發監。(記者劉信德攝)

前立委高志鵬(左)被控與助理關說貪污案遭判刑4年6月定讞,新北地檢署已傳喚他明早報到發監。(記者劉信德攝)

2019/01/09 11:1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立委高志鵬被控與助理關說貪污案遭判刑4年6月定讞,受南投地檢署囑託代執行的新北地檢署,已傳喚他明早報到發監;針對外界質疑該案歷審判決對貪污罪認定缺乏可預測的一致性,法界認為,高志鵬只剩兩種救濟管道,首先可就判決違背法令等疑點,向最高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另找出本案不合理處,以確定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為由向原審法院聲請再審。

曾任特偵組檢察官的律師張進豐表示,高志鵬若採取聲請提起非常上訴的管道,可從各級法院就該案貪污罪的法律認定,因不同法官而有不同見解,主張「確定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另外,若能找到定讞判決重要事實認定的錯誤,也可向原審法院聲請再審。

張進豐指出,若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可從各級法院就同一事實採取「法定職權說」及「實質影響力說」兩種解釋,易使外界質疑判決沒一致性及可預測性的角度著手。

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黃國銘認為,無論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實務操作上都不容易,若想增加成功機率,建議可同時提出,若只聲請再審,法院可能以檢察總長沒提非常上訴為由駁回,若只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也可能要求應先聲請再審,兩種管道若同時進行可增加勝算。

以他案為例,前檢察總長顏大和曾就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的貪污案提起非常上訴,理由包括有鑑於歷來判決對於收賄罪之成立,就特定行為與財物交付上對價關係的認定,「遇案不同,言人人殊,莫衷一是」,為釐清該案對價關係及「統一法令解釋」,而提起非常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