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給我稿、我給妳文」... 鄉長怒告主席性騷擾
2018/11/10 10: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宜蘭縣南澳鄉發生鄉長怒告鄉代會主席的風波,鄉長薛秋花指控鄉代會主席李元亮用言語調戲,以「妳給我稿、我就給妳文」的輕蔑言詞羞辱她,高院判李無罪。
《蘋果日報》報導,去年5月,李元亮在南澳鄉代會定期會審議法案與總決算等事項時,當眾對薛秋花說「妳給我稿、我就給妳文」,薛認為李暗指「妳給我搞,我就給你吻」,憤而提告。李則辯稱自己原意是薛休想跟他要到公文。
報導指出,然而「妳給我稿、我給妳文」是南澳鄉流傳的笑話,李男也坦承自己知道這個笑話,當時也想緩和現場氣氛。高院法官認為,李元亮言語涉及性騷擾,但未貶抑薛的人格,屬行政罰責而非刑責,判李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