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賣低劣豬油案大逆轉!北海油脂夫妻老闆二審改判無罪

北海油脂公司負責人夫妻被控涉賣低劣豬油案,台南高分院逆轉改判兩人無罪。(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北海油脂公司負責人夫妻被控涉賣低劣豬油案,台南高分院逆轉改判兩人無罪。(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8/09/10 20:2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4年爆發的北海油脂公司涉嫌以低劣飼料用油混製成食用豬油案,公司負責人夫婦呂青協、呂黃麗華在一審分別被判4年6月、4年徒刑。但案子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在今天改判夫妻兩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協慶公司、北海油脂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妻涉嫌指示不知情員工把不可食用的飼料油、牛油、「皮碎油」(製作豬皮革前刮取的低劣皮下油脂)混攙入公司自行榨取的粗油,再經精製假冒成可供人體食用的豬油,在國內及香港地區販售,獲取龐大不法利益。

一審在2016年依詐欺罪、違反食安法等罪判呂青協4年6月徒刑、呂黃麗華4年徒刑,經上訴到二審,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今下午宣判,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均撤銷,協慶公司、北海油脂公司及呂黃麗華、呂青協均逆轉獲判無罪。

二審判決指出,檢察官及一審主要是依1名證人證詞,認定被告等曾經指示抽取飼料油,攪拌自行榨取的粗油後製造食用油。合議庭調查後認為證人屬資淺員工,對於打油、輸油,甚至油槽內的油品來源、種類並不清楚,懷疑證詞是否屬實。

合議庭調查認定北海公司曾出借油槽給其他貨主寄放飼料油,貨主進口的飼料油多數是「魚油」。而台南市府衛生局採樣北海公司的成品檢驗結果,只檢測出「豬」、「雞」,沒有「魚」、「牛」成分;另外,在比對數量後發現北海公司並沒有將自行進口的飼料油及牛油混製成食用豬油。

判決並說,依國家標準,食用豬油的品質檢驗規範,僅需健康、無病的豬屠體熬製而成的豬脂產品,即為合法許可,被告所買的皮碎油,是以健康、無病豬隻的豬皮上油脂作為熬製食用豬油原料,並非不可供人食用的油脂,應認定符合法律規範,不能科處罪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