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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3歲娃成人球 先後被爸媽棄養

台中市一名3歲男童先後遭媽媽和爸爸棄養,媽媽遭檢方依遺棄罪起訴。(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3歲男童先後遭媽媽和爸爸棄養,媽媽遭檢方依遺棄罪起訴。(資料照)

2018/08/16 11:3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40歲沈女生下一男嬰,翌日與男嬰生父宋男結婚,一家三口原本其樂融融,但滿月後不久沈女把小孩丟給宋男,無故離家,而宋男顧不到一個月,將男嬰交給鄰居,佯稱托育,卻一去不回也沒留下保育費,今年元月宋男被依遺棄罪起訴,而沈女經通緝後今年5月到案,檢察官告知上情及小孩去向,她辯稱沒有遺棄之意,但離開地檢署2個多月了,沈女對自己親生小孩不聞不問,檢方依遺棄罪起訴。

檢察官調查,沈女在2015年12月18日在醫院產下男嬰,翌日就找到宋姓生父,且宋男也願意與她辦理結婚,兩人婚後一起在大里區租屋生活,照顧小孩,一家三口其樂融融。

但好景不常,男嬰滿月沒多久沈女無故離家,把男嬰留給宋男,宋男一個人照顧嬰兒手忙腳亂,2016年3月就把男嬰丟給林姓鄰居,說是托育但也沒留托育費,且連繫不到人。

鄰居報警處理後,由台中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出面處理,暫時安置男嬰,並將生父生母函送法辦。宋男到案,檢方今年元月依遺棄罪提起公訴,沈女未到案發布通緝。

今年5月沈女通緝到案,檢察官告知上情、小孩現況,沈女辯稱她不是要遺棄小孩,是有其他的事情要處理。偵訊後檢察官諭令限制住居,但2個多月過去了,沈女竟然沒有把男嬰帶走,且不曾與家防中心、警方、宋男父母住處、社政單位連繫,去了解孩子現況,負起應付的責任,違背應扶養、養育的法定義務,依遺棄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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