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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老公性侵3歲女童 12年後犯行才曝光

李男性侵3歲女童,12年後犯行才曝光,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記者黃捷攝)

李男性侵3歲女童,12年後犯行才曝光,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記者黃捷攝)

2018/07/05 19:29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3歲女童萱萱(化名)的父母因工作關係,平常將她送給謝姓保母照顧,未料謝婦的李姓丈夫多次以手指性侵萱萱,萱萱直到上了小學5年級,參加學校團體輔導課程,向老師談起遭性侵的經過,李男惡行才終於曝光。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對未成年強制性交罪起訴李男。

萱萱供稱,她3歲時稱呼李男叫「阿伯」,阿伯住在對門的房屋,有時會來到保母住處的客廳,違反她的意願,以手指觸碰她的外陰部後,再插進去陰道,也曾經把此事告訴姑婆。

萱萱姑婆也證實,萱萱確實曾告知被李男摸,小學5、6年級時也曾提及性侵害相關話題;萱萱母親則說,萱萱給保母照顧期間,回家後曾告訴她陰部會癢,她檢查發現外陰皮膚有些泛紅,且萱萱3歲以後一聽到要再去保母家,會哭泣及反抗。

李男應訊時,僅承認萱萱叫他阿伯,住在謝婦的對面,且與萱萱家人沒有糾紛,但未正面回應是否性侵萱萱。

不過,因學校老師指出,萱萱5、6年級參加團體輔導時,有焦慮、不安全感、攻擊性及自我保護較強等表現,也曾談過關於性侵、一夜情、性病等話題,異於同齡學童表現,且談及遭性侵的事情,也呈現脆弱、想求助的反應。

此外,萱萱接受心理師評估,對於疑似性侵的童年經驗,情緒方面的確較壓抑,且與異性相處也有明顯的心理界限,此外,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也診斷出萱萱的處女膜有3處陳舊性裂痕。

檢察官認為,雙方均無金錢或其他糾紛,應無必要誣賴李男,加上老師、心理師、醫院診斷書等種種事證,認定李男性侵犯行,遂依對未成年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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