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國人妻來台找恩客 抓傷查緝警察被判刑
2018/07/02 13:2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籍李姓女子以觀光名義來台從事性交易,警方據報前往,並在男客坦承買春後,在出租套房外查驗李女的證件,不過,李女否認賣春,並搶回其入出境許可證,卻竟外抓傷員警,高等法院今依妨害公務罪判李女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大學畢業、已婚育有一子的中國籍李女,曾來台過。去年5月14日,李女以觀光名義入境我國後,隨即入住友人安排的出租套房,並以即時通訊軟體LINE招攬買春客人。
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獲報李女疑在該出租套房從事性交易後,同月23日指派張姓等便衣員警前往查緝。
張員等人守候在門外,約下午5時,盤查疑似完成性交易步出套房的徐姓男客,徐男坦承與李女剛完成性交易,張員等人認為李女賣春事證明確,在李女步出套房時,以她從事性交易觸法為由,要求她出示入出境許可證。
李女雖依警方要求出示入出境許可證供警查驗,但否認從事性交易,也拒絕張員等人入屋進行搜索,警方因此聯繫房東和制服員警到場支援。
此時,李女要求張員等人歸還她入出境許可證未果,竟出手強搶,和張員發生拉扯,將張員的手掌背抓傷,警方強調當時在執行公務,李女以強暴手段搶回其入出境許可證,已明顯觸犯刑法第1351條之1的「妨害公務執行罪」,將她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