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孝維!紅火案台美首次跨洋審問 證人陳俊哲臨陣脫逃
對於陳的行為,辜仲諒苦笑表示「一頭霧水」!(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楊國文/台北報導〕社會矚目紅火案纏訟多年,訂於年底前審結,被告、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為了釐清案情,聲請前妹婿、中信金前法人金融總經理陳俊哲作證,由於陳俊哲也是被告,被通緝滯美未歸,高院遂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向美方紐約州南區聯邦地檢署辦公室聲請跨洋視訊審問,20日晚間9時進行,未料陳男已到現場,卻隔著房間委任律師「拒絕作證」,引發譁然,合議庭認為已無傳訊他的必要,定7月11日開庭言詞辯論。
這次台美首次跨洋合作訊問,美方派出兩位檢察官協助,我方也配合對方作息,延到晚間9時才開庭,沒想到陳俊哲從頭到尾未現身,待在隔壁房間,僅委託律師接受審問,該名律師稱因為昨天才拿到卷證,來不及整理看完,擔心影響陳的權益,因而拒絕作證。
開場白即震驚台方,合議庭詢問檢察官意見,檢察官未表示意見,但辜的律師非常不滿,直指證人若拒絕作證,在台灣可能受罰,在美國也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要求陳出來面對,但陳仍避而不見。
合議庭尊重美方法律,詢問美方檢察官丹尼爾依照美國法令,是否能強制陳俊哲作證,丹尼爾回應沒有獲得司法授權,今日無法要求陳一定要作證,此言一出,引起辜的律師質疑,當庭翻開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第九條第一項,直指法規明確寫明「受請求方」必要時應強制作證,惟丹尼爾仍表示「今日無法」。
合議庭原想順從陳的意見,多給他一個星期閱卷,擬於6月27日再開視訊審問,豈料,陳的律師竟然回答再多一個星期,也不知道能否閱完卷,拒絕作證的態度昭然若揭。
審判長曾淑華表示,先前傳陳俊哲作證時,他說要解除扣押他在美國的財產,才願意配合,但跨海扣押是台北地院所做,並非高院,因此無權同意,上星期又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稱願意配合作證,沒想到今日視訊時,卻突拒絕作證,可見非真心想作證。
合議庭認為陳俊哲毫無作作證誠意,決定不再傳他,定7月11日言詞辯論。
辜仲諒步出法庭苦笑不已,表示並不會生氣,但對於陳的行為「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