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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餿油案教授評委年撈600萬 美女主播改判無罪定讞

廖婕妤4年前報導指稱東海大學教授蘇正德兼任政府標案的評審委員,護航餿水油大撈600萬,被蘇告上法院,一審被判拘役50天,今高等法院改判她無罪定讞。(擷取自廖婕妤臉書粉絲頁)

廖婕妤4年前報導指稱東海大學教授蘇正德兼任政府標案的評審委員,護航餿水油大撈600萬,被蘇告上法院,一審被判拘役50天,今高等法院改判她無罪定讞。(擷取自廖婕妤臉書粉絲頁)

2018/06/06 10:5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三立新聞台女主播廖婕妤,曾因放話「拒播假新聞」,引來一片讚聲,但她4年前報導指稱東海大學教授蘇正德兼任政府標案的評審委員,護航餿水油大撈600萬,被蘇告上法院,一審依加重誹謗罪判她拘役50天,廖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定廖女報導前經過查證,並無真實惡意,不構成誹謗要件,今逆轉改判她無罪定讞。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廖婕妤雖未向蘇正德教授本人查證,但有證人證稱她確向師大的吳姓教授查證,無法認定廖女報導是惡意虛構,而檢方雖提出評委支給資料以顯示廖女報導有出入,但無法證明她對該支給內容知情。

高院認為,廖女的報導雖然在蘇男領取評委金額上有出入,不過,蘇男確實擔任政府評委多年,並收取報酬,綜合認定無法證明廖女有真實惡意,因此今改判無罪。廖女今未到庭聆判。

據指出,廖女去年10月播報新聞時發現,新聞畫面中的受訪人刻意背對鏡頭並變聲,實際上竟是自家記者,認為整件事情太過離譜,在臉書粉絲團PO文稱「我拒播假新聞」,事後因此遭主管痛罵,但也獲得不少粉絲支持讚聲。

此案源於廖女於2014年間擔任記者時爆發餿油事件,東海大學教授蘇正德曾公開表示「餿水油含量低不致對人體造成危害」,廖女同年9月製播報導「蘇正德大口吞餿水油 爆教授兼評委年撈600萬」,指控蘇男2007至2014年間擔任政府評委期間,8年共撈600萬,才以此言論護航當朝。

蘇男不滿遭汙衊提告,指出廖女從未和他聯繫,他領的審查費、出席費每次最高2000元,8年總和根本沒有600萬。

廖女到案辯稱,她報導前有想要查證,嘗試聯絡蘇男,但蘇男不接電話,只好改向師大吳姓教授詢問審查費、出席費的細節,證明評委行情每件有10萬,才進而推估蘇男8年共以此獲利600萬。

一審法官審理發現,檢方偵辦期間傳喚吳男作證,發現廖女是在挨告後才聯繫吳男,塑造報導前有查證的假象,且廖女有從網路上取得蘇男擔任評委的60件政府標案資料,應可從相關規定查出蘇男實際報酬,她卻毫無根據以每件10萬元推算出600萬,未善盡查證義務,已具有誹謗惡意。

廖女事後雖向蘇男道歉,表示願意在臉書、三立新聞網刊登道歉啟事,並邀請蘇男擔新聞台解說專家,希望能夠和解,但被蘇男拒絕,士林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5萬元。廖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則認定廖女報導前經過查證,並無真實惡意,不構成誹謗要件,今改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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