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10年3度酒駕害死2 命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

李男10年3度酒駕害死2命,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資料照)

李男10年3度酒駕害死2命,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資料照)

2018/03/29 11:4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李聖光1月間酒駕撞死林姓現役軍人。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另依李5年內2度酒駕為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34歲李男1月2日中午,駕駛MINI COOPER轎車,在新北市汐止一家釣蝦場與朋友酒聚。

席間,李喝了4罐啤酒後,下午4點開車至基隆百福社區巡看自己投資設立的夾娃娃機台;2小時後,又跑到附近超商店內喝2罐啤酒,才駕車返回住處。

未料,李開車沿七堵區工建路往明德二路方向行駛途中,為了超越前方的小客車,以時速60公里以上速度,超速駛入對向車道(速限50),逆向撞擊對向18歲林姓現役軍人的機車。

林被突然駛來的轎車,迎面撞擊,因衝撞猛烈,頭顱與頸部粉碎性骨折、多器官損傷,送醫不治。

李97年騎機車酒駕闖紅燈與汽車碰撞,害後座洪姓女友身亡,事後與女友冥婚,雖獲女友家屬原諒,逃過過失致死罪官司,但仍未記取教訓。

李103年間第二度酒後駕車,雖未肇事,但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82毫克,被新北地院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李今年再度酒駕害死從軍幫助家計的孝子。檢方因此以他5 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