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3度酒駕害死2 命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
2018/03/29 11:4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李聖光1月間酒駕撞死林姓現役軍人。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另依李5年內2度酒駕為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34歲李男1月2日中午,駕駛MINI COOPER轎車,在新北市汐止一家釣蝦場與朋友酒聚。
席間,李喝了4罐啤酒後,下午4點開車至基隆百福社區巡看自己投資設立的夾娃娃機台;2小時後,又跑到附近超商店內喝2罐啤酒,才駕車返回住處。
未料,李開車沿七堵區工建路往明德二路方向行駛途中,為了超越前方的小客車,以時速60公里以上速度,超速駛入對向車道(速限50),逆向撞擊對向18歲林姓現役軍人的機車。
林被突然駛來的轎車,迎面撞擊,因衝撞猛烈,頭顱與頸部粉碎性骨折、多器官損傷,送醫不治。
李97年騎機車酒駕闖紅燈與汽車碰撞,害後座洪姓女友身亡,事後與女友冥婚,雖獲女友家屬原諒,逃過過失致死罪官司,但仍未記取教訓。
李103年間第二度酒後駕車,雖未肇事,但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82毫克,被新北地院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李今年再度酒駕害死從軍幫助家計的孝子。檢方因此以他5 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