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菜鳥被炒 老鳥討資遣費 法官判「不用給」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陸姓鋁門窗技師認為老闆解雇不合法,要求給付資遣費等55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查出,陸男愛玩弄新人,除拿髒衛生紙、矽力康空瓶子丟同事,還曾以菸蒂彈人,並辱罵「X你媽的」,有同事受不了離職,判定他以踐踏同事自尊為樂的行為,已構成勞動基準法中的對同事有重大侮辱行為,判敗訴。
據查,陸男任職已12年,但常辱罵同事,近年至少有6人因他離職,去年6月8日,黃姓新人又遭辱罵,活生生罵了2個多小時,他不甘受辱請辭,目睹全程的蘇姓同事看不下去在LINE群組開嗆:「連罵了他(指黃男)20次X你媽的,我在旁邊都聽不下去,不要以為你(指陸男)老,就可以這樣子玩!」
老闆得知後慰留2人,並傳訊告知陸男「你離職吧」、「你的行為,讓公司因你請不到人,新進人員一個一個,因你不做」、「數年了,跟你說,不要罵人,好好跟大家相處。但近期的阿權、阿賢、阿浩、阿偉、易宏,每一個都說是因你無法待下去」、「我管不住你,在這裡你最大,你甚至對我說,現在是你和阿章養我一家人…你爬到我頭上了!」
但陸男指控,老闆主動解雇後因聽聞要給資遣費,翻臉不認帳,求他回來上班,事後改口說他辱罵同事解雇,說詞反覆,且他是轉過頭,才罵三字經非當面,只是為了工作求好心切。
不過,蘇男不僅指證目睹陸男罵人、彈菸蒂,還加碼爆料「他曾拿髒衛生紙及矽力康空瓶子丟我」、「他會故意整新人」、「他要讓公司請不到人」、「真的看不下去才會在群組揭發!」
黃男除在離職書上寫「我來公司只有幾天,從第一天起,他天天藉故罵我三字經,打我頭、罵我媽,用沒熄滅的煙蒂對我臉彈,我天天忍了,今天又罵我,我已經精神壓力受不了」,並對法官說:「我去那邊工作不需要被這樣羞辱!」
法官判定,陸男枉顧對人性基本尊重、任意以踐踏他人自尊為樂的行為,構成重大侮辱,且已喪失勞工應履行的忠實義務,若雇主繼續雇用恐造成重大損失,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