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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衝動吃13歲嫩妹 男子賠50萬換緩刑

新竹邱姓男子見姪女學妹長得亭亭玉立,私下交往不久即初嚐禁果,沒想到對方年僅13歲。(情境照)

新竹邱姓男子見姪女學妹長得亭亭玉立,私下交往不久即初嚐禁果,沒想到對方年僅13歲。(情境照)

2017/12/28 21:1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邱姓男子見姪女學妹長得亭亭玉立,私下交往不久即初嚐禁果,沒想到對方年僅13歲,最後在賠償50萬元獲得和解情況下,由新竹地院法官給予緩刑,一時衝動的代價實在不小。

判決書指出,新竹21歲邱姓男子3月間因姪女的國中學妹(13歲)到家裡找學姐串門子,經由姪女介紹結識,2人私底下聯繫,陷入熱戀,隔週邱男即帶少女到租屋處嘿咻。事後少女春心思動,經常找邱男,少女母親發現少女臉書與邱男異常親密對話,追問女兒才知已嚐禁果,憤而帶女兒報警。

邱男坦承一時情不自禁,「凍未條」與少女「炒飯」。但他表示,少女是16歲姪女的學妹,也說自己已滿14歲,而且她外表看起來較成熟,才與她交往。少女也向法官證稱,自己跟邱男說已14歲。

法官審酌他明知少女未滿16歲,對性懵懂,且無自主能力,交往之初即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影響少女身心健康,念邱男無前科,且與少女家人以50萬元和解,少女家人並向法官表達願給邱男緩刑機會,以勵自新,因此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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