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揭弊者保護法」意見 民眾反應冷淡
2017/12/22 12: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人民對公務機關與企業廉潔度要求越來越高,法務部為了鼓勵內部人員檢舉,擬推動「揭弊者保護法」,今年2-4月廣納各界意見,在法務部官網「眾開獎」公開徵詢民眾意見,未料2個月僅收到3則,民眾反映低落。
法務部研判,「揭弊者保護法」非民眾關注題材,且揭弊者仍有「抓耙子」、破壞團體和諧、黑函文化等負面形象,影響民眾討論意願,造成學術界熱烈但民情冷淡的差異。
法務部不氣餒,仍持續推動法案,區分公部門與私部門,公部門的揭弊範圍主在故意瀆職罪、貪污罪、職務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而情節重大等四項,其中特別強調是「職務上」違反部分,可避免公務員私領域過於受限。
而揭弊者身分須予保密,法律上保障其人身與職位,將採「令狀主義」,發與人身保護之揭弊者保護書,可派警察隨身保護,也可禁止特定人干擾、接近、跟蹤揭弊者。
私部門方面,目前我國法令並無一套完整的揭弊者保護機制,而是散落在其他專法中,例如勞基法、食安法、水污染防治法、公司治理行為守則等,整合不易。
法務部解釋,私部門的揭弊範圍過廣,整合各權責機關有難度,通報程序無共識,若公權力過度行使會影響市場經濟發展,要尊重主管機關的行政裁量空間,都是推動困難的因素。
未來私部門的立法規劃方式,將研議基本法性質的單一專法,以同一架構規劃私部門公益通報保護措施,再由各主管機關依權責,審酌各領域特性與需求,修訂各單行法規。